世界最新:合同法名詞解釋最新最全(2)
合同法名詞解釋最新最全
32實踐合同:又稱藥物合同,指出了當事人雙方意思一致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33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等拍賣標的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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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的民事行為。
35.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36.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37 實踐合同:又稱為要物合同,指除了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P19
38、 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必須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P19
39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條款的內容直接由法律規定的合同,又稱標準合同。其特點是一方預先擬定且不允許相對人對其內容作出變更
40 要約的撤回:是指在要約發出以后,尚未到達受要約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約發生效力之前,要約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41拍定:是指拍賣人在競買的所有應價中選擇最高那一個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質上它其實就是承諾。P51
42、強制締約:是指,就某一類合同而言,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個人或企業負有應對方的請求與其訂立的法定義務。這也就是說,此方合同當事人在對方提出要允的時候,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承諾。P51
43、附合締約:是指合同條款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對方只有附合該條款表示出來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締約方式。
44、附期限的合同: 是指以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并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終止的合同?!逗贤ā返?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
45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已經具備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確定、當然地不發生法律效力。
46不安抗辯權:是雙務合同中有先為給付義務的當事人,因他方財產顯著減少或資力明顯減弱,有難為對待給付的情形時,在他方未為對待給付或提供擔保前,有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
47代位權: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并對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構成妨害之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的權利。P128
48撤銷權:指債權人在債務人放棄對第三人的到期,實施無償處分財產或以非正常低價處分財產的行為而妨害其債權實現時,依法享有的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所實施的上述行為的權利。P132
49合同的變更:在一般情況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畢之前,由當事人達成協議而對其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P142
50合同的轉讓:是指在合同的內容與客體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將合同,是原來的主體轉移給別的主體的一種法律行為。合同的轉讓是廣義的合同變更。P144
51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概括移轉:是指債權和債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其完全代替出讓人的法律地位,成為合同法律關系的新的當事人。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移,主要有兩種情形:合同承受與企業合并。
52清償:是指為實現債的目的而為給付,清償在性質上應屬事實行為而非法律行為,債的清償不以有行為能力人所為者為限。163
53提存:是指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數人就同一債權主張權利,債權人一時無法確定,致使債務人難于履行,經公正機關證明,債務人可將標的物交有關部門保存,以消滅債權債務關系的行為,這種方式即為提存。P166
54混同:指某一具體之債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體。P168
55、抵銷:又稱“充抵”,是指兩個以上的債的關系的當事人就互負給付種類相同的債務,各自得以其對他方享有的債權充抵自己對他方的債務,面使各自抵銷的債務在對等的數額內相互消滅的意思表示。P169
56、免除:是債權人以債消滅為目的而拋棄債權的意思表示。P170
57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58法律責任競合:是指行炒、為人的行為觸犯了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行為人因此要受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的管轄,并根據管轄法律的規定承擔具體的法律責任,權利人可選擇適用相關的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逗贤ā返?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賣給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P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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