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陽東都商廈發(fā)生火災,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的特大事故。該事故由該商廈地下
2021-05-03
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陽東都商廈發(fā)生火災,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的特大事故。該事故由該商廈地下一層施焊人員在無任何防護措施條件下違章作業(yè),電焊火花濺落到地下二層家具商場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發(fā)生后,肇事人員、東都商廈在場職工和領導既不報警,也不通知該商廈四層娛樂城人員撤離,使娛樂城大量人員喪失逃生機會,且火災發(fā)生后東北角的樓梯被煙霧封堵,其余三部樓梯被上鎖的鐵柵欄堵住,無法通行,僅有少數(shù)人員逃到靠外墻的窗戶處獲救,其余309人中毒窒息而死。
經查,該商廈長期存在火災隱患,地下二層和地下四層沒有防火分隔,地下二層沒有自動噴淋滅火系統(tǒng),地下四層的4個疏散通道有3個被鐵柵欄封堵。該商廈為追求經濟利益,違規(guī)加蓋門面房,占用了唯一的消防通道。當?shù)刂鞴懿块T多次向該商廈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但該商廈拒不執(zhí)行。
請結合這一火災案例,從能量和有害物質的存在及防護措施失效等方面論述危險有害因素產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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