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 )訴訟時效時間為1年。
2021-05-03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 )訴訟時效時間為1年。
A.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p>
B.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C.租金交納手段不合理的
D.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E.寄存財務(wù)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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